乐统办〔2006〕40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统计局〔2006〕74号和温州市统计局〔2006〕78号的精神,我局制定了《乐清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现印发给你们,望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
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,是“五五”普法内容的组成部分,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、建设“法治乐清”、推进全市依法统计的内在要求,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社会、营造统计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。它对于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,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素质,提高统计数据质量,推动统计改革,确保各级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,切实把《规划》落到实处。
2006年9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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