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6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
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:
根据温州市统计局、人事局《关于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温统发〔2006〕14号)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我市200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
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《高级统计实务》,定于2006年5月27日(星期六)8:30~12:00进行。
二、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
考点设在杭州市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,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等相关理论知识、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经验,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、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。
三、报名条件、办法及时间
全市范围内凡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已取得统计师或经济师、会计师、审计师资格,从事统计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考试。
考试报名地点:市统计局办公室(电话:62522561)。报考人员有主管部门的,应先由所在单位审核,然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向市统计局办理报名,无主管部门的,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统计局报名。统一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22日~3月28日,逾期不再办理。
四、报名要求
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正楷填写《2006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见附件1),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;出示身份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3张,身份证复印件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合件各1份。
五、外语、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
(一)年龄在40周岁以上(含40周岁)的申报对象,除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外,其外语水平不作为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的必备条件,只作为评审时的参考依据之一。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申报对象,必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成绩或达到省合格标准。
(二)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申报对象,须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。
六、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,由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,作为评审高级统计师职称的重要依据,该证在全省范围内3年有效。
2006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