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统办〔2006〕11号
关于二OO六年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
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:
根据温州市统计局、人事局温统发〔2006〕13号《关于2006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我市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1、报考者必须持有《统计从业资格证》。
2、其它条件见附件(2)“报名条件对照表”。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,统一截止至2006年12月底。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它经济的专业工作年限,可连续计(换)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。
二、考试报名办法
1、考生本人申请,如实填写“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”一份见附件(1),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加盖公章,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单寸照片4张,二寸1张,身份证复印件1张,交验《统计从业资格证》。
报考中级资格人员还须携带学历证书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由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。由人事局审核后,原件予以退回。
2、报名地点:市统计局办公室(市府大院,联系电话:62522561)。
3、报名时间:3月20日至4月18日,逾期不再办理。
三、考试时间、科目和考场设置
1、考试时间与科目:2006年10月15日(星期日),初级:上午9:00-11:30(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),下午2:00-4:30(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)。中级:上午9:00-11:30(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),下午2:00-4:30(统计工作实务)。
2、考场设置:全市初级、中级资格考试考场一律设在温州市区。
四、其它事项
1、2006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采用标准化考试,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。
2、收费标准。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考办〔2000〕1号文件规定执行,考试大纲、教材费收取标准:初级每套36元,中级每套68元,培训指南初级每套27元,中级每套37元。
3、温州市统计局8月份将在温州市区举办中级、初级资格考试培训班,努力提高考生的业务素质和应试能力,培训辅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2006年3月20日
|